各省需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的,可在中央资金和省级法定支出责任外,安排适量资金,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任务,聚焦增产和减损,自行确定2—3个报废农机种类,经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
各省需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的,可在中央资金和省级法定支出责任外,安排适量资金,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任务,聚焦增产和减损,自行确定2—3个报废农机种类,经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各省可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各省需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的,可在中央资金和省级法定支出责任外,安排适量资金,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任务,聚焦增产和减损,自行确定2—3个报废农机种类,经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的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了《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省(含省、自治...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
2024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具体申报条件、资金支持等,总体上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执行。纳入书面审查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其中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还将抽取...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具体申报条件、资金支持等,总体上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执行。纳入书面审查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其中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还将抽取...
2024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具体申报条件、资金支持等,总体上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执行。纳入书面审查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其中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还将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