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9日 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
图文解读: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生猪产业组织落实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产能调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我部制定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级压实责任,细化“三抓两保”(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