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需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的,可在中央资金和省级法定支出责任外,安排适量资金,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任务,聚焦增产和减损,自行选择2—3个报废农机种类,经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两个更高保障水平的保险覆盖全国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介绍,从全国平均来看,...
各省可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2024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具体申报条件、资金支持等,总体上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3〕5 号) 执行。纳入书面审查...
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20.37亿元 支持实施秋粮作物“一喷多促” 助力全年粮食丰收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秋粮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近期灾害发生情况和天气影响预估,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提出支持实施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有关建议,呈报国务院领导审定同意后,7月31...
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 30日内,将当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于每年 10 月 31日前将下一年度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相关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文件抄送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 20 日内向社会...
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评审并公示,现对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予以公布,包括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具体...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继续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
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