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一)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二)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的;(三)进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
本法所称军事禁区,是指设有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高、具有重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重点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本法所称军事管理区,是指设有较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较高、具有较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八条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及其范围的划定,以及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划定,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在水域军事禁区内,禁止非军用船只进入,禁止建筑、设置非军事...
军事管理区是指这一区域的管理权归军队所有,军事禁区则是非特许不可进入的区域。军事管理区不一定是禁区,但军事禁区一定是军事管理区。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应当设立标志牌。标志牌的样式、质地和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规定,标志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护.第二十四条在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一定距离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动,不得危害军事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效能.这样解释...
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还首次明确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对于近年来核心要害军事设施安全环境恶化、军用机场净空环境受损严重、军用电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 解放军总参谋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可以公告施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军事机关应当严格履行保护军事设施的职责,教育军人爱护军事设施,保守军事设施秘密,建立健全保护军事设施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
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是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来划定的。军事禁区,通常是指设有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重点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这些区域可能包含高度机密的军事装备、研发设施或者战略指挥中心等,一旦泄露或...
(一)“禁止航空器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 (二)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定位”; (三)“在陆地军事禁区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但是,经战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当地居民可以照常生产生活,但是不得进行开山采石、采矿、爆破;从事修...
1. 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功能和安全保密需求,以及使用效能的要求,国家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是指含有重要军事设施或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区域,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军事管理区是指含有较重要军事设施或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军事区域,同样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保护。2. 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