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是地方性管理办法。中文名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 第二十九号 主管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详细条款 3 修改说明 4 第二次修改说明 5 办法(草...
嘎查、村的村规民约经嘎查、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由嘎查、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第三章 嘎查、村民委员会 编辑 语音 第十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职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是嘎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根据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是嘎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根据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是嘎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根据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是嘎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根据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是嘎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嘎查、村民委员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发展农牧业放在首位...
代替标准 蒙人常[2000]40号+2010修正二 实施日期 2011-10-01 升版标准 蒙人常[2011]29号+2020修正 作废日期 2020-07-23 12:00:0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废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蒙人常[2011]29号 作废文号 蒙人常[2020]36号 条目备注 内蒙古 查询链...
发文主题村民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嘎查村民委员会是嘎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条嘎查村民委员会根据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 (1992年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2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