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租赁补贴家庭应在市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已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租赁补贴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社保卡。(二)公共租赁住房为保障性住房,实行年度复查制度,经复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继续实施保障,如复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取消保障资格。在申报...
3月13日,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发布温馨提示:“如有人以疏通关系申请、购买公租房为由向您收取高额费用,请绝对不要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内江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是严格按照《内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申请、分配的,符合条件家庭均可以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一)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转让自有住房未满2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公租房及直管公房维修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21,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内江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公开摇号中房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内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内府规〔2022〕1号)等文件规定,内江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于2023年9月27日在内江广播...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
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区)政府或其指定的住房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内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内江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指南等。 手机访问内江本地宝首页 ...
【导语】:内江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公示、登记、轮候和配租,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内江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初审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产权部门出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包括住房救助对象)认...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3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3年。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