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衔接已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执行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计划于2024年1月1日公布实施,此后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