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六种情形为:一、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二、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认定为刑法,“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包括() A.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B. 利用虚假或者不正确的...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一)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 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 利益的 (二)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 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
行为人具有( )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A.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B. 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做出评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对于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予以界定,其中第二项明确规定了“抢帽子”交易操纵行为也即抢先交易,为使读者对于上述行为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本期干货小哥推荐权威案例,并整理了相关裁判个规则和司法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对于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予以界定,其中第二项明确规定了“抢帽子”交易操纵行为也即抢先交易,为使读者对于上述行为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本期干货小哥推荐权威案例,并整理了相关裁判个规则和司法观点。
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1条,主要内容有:明确了“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六种情形,“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罪量刑标准,“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的认定依据,“违法所得”的数额计算、认定标准,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情形,以及操纵“新三板”证券市场的适用...
(六)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对于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予以界定,其中第二项明确规定了“抢帽子”交易操纵行为也即抢先交易,为使读者对于上述行为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本期干货小哥推荐权威案例,并整理了相关裁判个规则和司法观点。
根据高法刚刚发布的《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六种情形分别是:“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也就是利用“黑嘴”荐股操纵;“重大事件操纵”,主要指“编故事、画大饼”的操纵行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恍骗交易操纵”,也称虚假申报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