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规定,办理享受纳税年度为2023年的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规定,办理享受纳税年度为2023年的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规定,办理享受纳税年度为2023年的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规定,办理享受纳税年度为2023年的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规划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域内(以下简称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规定,办理享受纳税年度为2023年的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