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物流是畅通国...
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