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2.细化完善补贴政策衔接规定。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进民生福祉工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民政部 财政...
陕政发[2016]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加快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等功能,切实解决精准管理、政策衔接、动态调整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虽然直接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并未直接提及具体的补贴制度实施细节,但可以从该法条的精神出发,结合相关政策及实践,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范围进行阐述。法规1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范围 享受残疾人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等功能,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近日,黑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民规〔2020〕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增进残疾人福祉,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2.细化完善补贴政策衔接规定。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及《...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原享受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补助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本人按规定核定的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家庭残疾人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3号)精神,切实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