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财务发[2023]48号,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三代”税款手续费进行了调整,重点内容如下: 一、“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和限额,有了重大变化,见如下汇总。 二、“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最后期限由原来的每年3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3月31日。 三、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