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政策,如果说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适用的税率是多少 呜啦啦啦于...
主题词:金融调控 金融市场体系 监管框架 求进 国家金融安全 金融改革创新 服务实体 金融风险 良性循环 中国证监会 摘要:2017年6月30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通知》就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以下简称“56号文”),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报告将对“56号文”条款逐一解读分析,并分析上述条款对债券...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摘要: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号 现将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摘要: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号 现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
发文日期:2017-02-14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