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单位应当在2023年6月20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56391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09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19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81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56391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09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19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81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563元。 0 办理程序 1.网上自主办理(已开通公积金网...
(一)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应按照《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要求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松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50.00元的3倍18750.0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
《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
【导语】:2023年7月1日起,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494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单位个人各1979元。还有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具体要求、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6月28日发布最新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
(一)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
2023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统一采取网上营业厅申报,需注意事项如下: 1.各缴存单位须在2023年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入账后方可调整当年缴存基数,调整完毕后启用新基数核定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 2.各缴存单位需调整缴存比例的要在缴存基数调整前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先办理审核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三、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应按2022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2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