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56号 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确保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规范数据申报传输,保证数据完整准确,有效实施安全准入和风险防控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物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
中国海关会严格查验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间与装船时间差距。 提单下的各项货物,货物名称应在舱单中清楚且完整的逐一申报。 舱单数据传输要求, 提供托运人,收货人和到货通知人完整信息(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 以上海关舱单监管公告适用平台的海运和空运业务。平台服务商需要在装载指示截止期限之前通过您的装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05-2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海关 2010-01-14 共2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扫码打开 手机搜狐网 无需下载APP 精彩内容随时看解读|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8-01-26 17:07 来源:12360海关热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内容举报大家都在看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