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行[2000]187号 沪财综[2000]55号 2000年8月30日) 为了解决托幼收费偏低的问题,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促进托幼事业的发展和规范收费,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托儿所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托中班及...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61号、沪财综[1997]第10号《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1997年3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二级园所 二周岁以下班级(婴托班、托小班、托中班): 每人每月180元,家长自理80元,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
3.全日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园所的基础上每月加收50元;三级园所每月减收50元。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加收100元。 4.延长服务时间收费 晚托班(周一至周五)17:00-19:00由每人每月18元调整为25元;19:00-21:00由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35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61号、沪财综[1997]第10号《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1997年3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二级园所 二周岁以下班级(婴托班、托小班、托中班): 每人每月180元,家长自理80元,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
一、调整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托中班及以下(2周岁以下)由每生每月180元调整为280元; 托大班(2-3周岁)由每生每月150元调整为220元; 幼小班(3-4周岁)由每生每月130元调整为180元; 幼中、幼大班(4-6周岁)由每生每月100元调整为150元。
六、为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托幼机构不再向不办托儿所、幼儿园的千人以上大厂收取开办费、经常费等,也不得向家长收取。 七、上述收费调整自9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228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文档信息 ...
梅山冶金公司等单位教育处: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061号、沪财综(1997)第010《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一九九七年三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日制二级园所二周岁以下班级(婴托班、托小班、托中班)每人每月180元;家长自理80元...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61号、沪财综[1997]第10号《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1997年3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二级园所 二周岁以下班级(婴托班、托小班、托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