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行[2000]187号 沪财综[2000]55号 2000年8月30日) 为了解决托幼收费偏低的问题,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促进托幼事业的发展和规范收费,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托儿所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托中班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局 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教委财[1997]15号 1997年3月13日)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61号、沪财综[1997]第10号《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1997年3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
3.全日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园所的基础上每月加收50元;三级园所每月减收50元。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加收100元。 4.延长服务时间收费 晚托班(周一至周五)17:00-19:00由每人每月18元调整为25元;19:00-21:00由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35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
五、为了减轻儿童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减负”的精神,对特色教育和特色收费要进行清理,规范收费。取消二、三级园所的特色收费,一级园所具备条件、家长欢迎和符合儿童教育规律的,经批准可举办特色教育。 六、为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托幼机构不再向不办托儿所、幼儿园的千人以上大厂收取开办费、经常费...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61号、沪财综[1997]第10号《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1997年3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二级园所 二周岁以下班级(婴托班、托小班、托中班): ...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行[1997]第61号、沪财综[1997]第10号《关于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复函》批复,从1997年3月份起,调整本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二级园所 二周岁以下班级(婴托班、托小班、托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