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 合造价【2021】5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保障相关费用投入,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 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