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月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高温津贴的发放月份4个月,即5月、6月、7月和8月。()答案 查看答案发布时间:2022-09-21 更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高...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6-21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浙江省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云人社〔2018〕97号 发布时间2018-08-17 政策类型其它 发文主题暂无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6-21 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