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报项目符合《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技术条件》(附件1)。 (七)已通过2018—2022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含已认定智能工厂内包含的数字化车间)不得重复申报。 (八)同一申报主体本次只能申报一个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
(六)申报项目符合《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技术条件》(附件1)。 (七)已通过2018—2022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含已认定智能工厂内包含的数字化车间)不得重复申报。 (八)同一申报主体本次只能申报一个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已认定智能工厂的企业,如有新建车间(自上一次认定智能工厂后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