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 各地市工信局组织动员本地区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切实需要攻关的有含金量的技术需求),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2,可选择是否公开),刻录电子版光盘、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各地市工信局审核把关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和《工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