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 (一)关于禁止不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关当事人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有市场人士认为,此规定操作性不强,且不同基金如策略不同,基金管理人实践中会区别对待。 该项规定系对《证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