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能够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补充证据。 综上所述,《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了确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标准,包括主体资格、实质要件和参考凭证等方面。这些标准对于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维护...
综上所述,《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之规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上述主体资格、实质性特征及认定依据,以准确判断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也强调了建...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最近,一些地方报道说,一些雇主在招聘工人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难以确定劳动关系,难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