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养方案中的学科、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学位(2005)6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准。要正确把握《专业目录》和《通知》的内涵...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1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关于转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2007-12-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