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环大气〔2019〕35号 【施行日期】2019.04.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环大气〔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新疆生产...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烧结机机头、球...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对错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劢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劢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钢铁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发文字号环大气[2019]35号 发布时间2019-10-23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生态环境钢铁行业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9-04-28 ...
联华众创空间是专业企业服务平台,代理代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环大气〔2019〕35号,费用价格合理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前,全国力争()以上产能完成改造。A.0.7 B.0.8 C.0.9 D.1答案 查看答案发布时间:2024-01-05 更多“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前,全国力争()以上产能完成改造。”相关...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
环大气〔2019〕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 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