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大气[2019]35号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
环大气[2019]35号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