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钢铁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钢铁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烧结机机头、球...
按照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的环境管理要求,对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实行现役源的2倍量削减。 注:①《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烧结机机头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氨氧化物超低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³、35mg/m³、50mg/m³,基准氧量为16%,烧结机机尾及其他...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环大气〔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
环大气〔2019〕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 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
2019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5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味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时间表正式敲定。 《意见》指出,到 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 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 ...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满足以下要求:(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