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科学、完备、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建立完善...
近日,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科学,完备,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建立完善的...
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认联[2017] 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 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检 验检疫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国日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王晓东)12月29日,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在建材产品领域率先落地实...
由国家认监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构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体系框架,制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实施规则和证书式样;按照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能力要求确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 (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 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对于纳入统一的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的建材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各地应参照五部门模式成立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组,接受五部门工作组指导,负责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引导本地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参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编制,监督管理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审查、汇总、上报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
[ 2016] 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34号)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 2013]1号)的落实工作,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就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 发文字号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 发布时间2017-12-29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建材绿色建材 ...
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科学、完备、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
近日,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科学、完备、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