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规〔***〕*号)规定,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同意,现就开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价方式(一)申报对象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符合《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参评标准》的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及专业水平达到相应层次的高端人才。
《关于优化调整和规范实施三项人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规〔2023〕4号)规定,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同意,现就开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根据《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54号)和《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