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规〔***〕*号)规定,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同意,现就开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价方式(一)申报对象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符合《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参评标准》的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及专业水平达到相应层次的高端人才。
《关于优化调整和规范实施三项人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规〔2023〕4号)规定,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同意,现就开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评审、举荐和自主评价等方式选拔产生,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通过企业自评、专家评审、大赛认定等方式选拔产生。根据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先行启动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专家评审申报工作;2019年起适时启动高层次人才评审、举荐和自主评价,以及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企业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