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查内容及方式 各整车企业对照《意见》要求,对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在线升级、驾驶辅助功能情况开展自我核查并填写《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情况自查表》(见附件)。 各整车企业应积极开展自查,对逾期未上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9月13日(周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颁布《关于开展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装备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组织开展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在线升级(又称OTA升级)和驾驶辅助功能情况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01 自查范围 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