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同时废止。 按照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接到本公告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4.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5.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0 号 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
八、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八、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同时废止。 按照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接到本公告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
八、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八、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