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大气网讯:《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黄润秋 2021年1月4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1年1月4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1年1月4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1年1月4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
部长 黄润秋 2021 年 1 月 4 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等法规和...
经认真研究,拟废止2件规章、修改2件规章、废止15件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可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马牧野 联系电话:010-65645269 传 真:010-65645270 邮 箱:faguichu@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
本刊讯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2021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成都医学院不孕不育医院 2021-07-28 14:40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一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部令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网 2021-03-20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 2006-01-1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