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的生产、经营管理 生产、经营 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的,须按照 《条例》规定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该两种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关于将 1-苯基-2-溴-1-丙酮 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为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1-苯基-2-溴-1-丙酮(又名溴代苯丙酮、2-溴代苯丙酮、α-溴代苯丙酮等,化学文摘登记号即CAS号为2114-00-3,海关商品编号为2914700016 )和3-氧-2-苯基丁腈(又名α-氰基苯丙酮、α-苯乙酰基乙腈、2...
关于将 1-苯基-2-溴-1-丙酮 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为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1-苯基-2-溴-1-丙酮(又名溴代苯丙酮、2-溴代苯丙酮、α-溴代苯丙酮等,化学文摘登记号即CAS号为2114-00-3,海关商品编号为2914700016 )和3-氧-2-苯基丁腈(又名α-氰基苯丙酮、α-苯乙酰基乙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