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2.单选题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对月销售额()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查看答案 更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2.单选题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预缴增值税。;继续;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0年2月28日请问湖北省外地区 小规模 是不是无论是开专票普票(30万以上)都是按1%交增值税? 叶叶叶lll于2020-05-07 20:24 发布 21...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