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三百四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6月22日起施行。该解释旨在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以下是该解释的主要内容: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
具体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
法规类别 : 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6月22日起施行。 ...
咨询类别:普通犯罪检察 咨询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6月22日起施行。 二○○○年六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法释〔2000〕14号 ...
咨询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是指每次实施的行为均要达到应当追诉的标准,还是指多次实施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1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参考文章 关于破坏土地资源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