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3月3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主要依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涉及适用范围、请求内容和时间、故意和情节严...
《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目次 一、起草背景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原则 三、关于司法解释名称 四、关于故意、恶意的认定 五、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 六、关于基数的确定 七、关于倍数的确定 八、关于生效时间 九、关于防止惩罚性赔偿滥用 2021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3月3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主要依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涉及适用范围、请求内容和时间、故意和情节严重...
民事案件2021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3月3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主要依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涉及适用范围,请求内容和时间,故意和情节...
《解释》涉及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等多部法律,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正确统一适用民法典的要求,依法解释,既保证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标准统一,又尽量协调各部门法之间的表述差异,坚持全面平等保护原则,审慎明确...
九、关于防止惩罚性赔偿滥用 2021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3月3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主要依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涉及适用范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