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支持企业就地改扩建厂房。鼓励“三高”工业企在不增加用地的情况下,采取“工改工”措施,在工业控制线内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建筑层数、容积率等指标,简化建设审批程序。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加快工业厂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