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以下简称“京津冀”)药品经营监督...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我省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细则》《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管理 (一)药品批发...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我省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细则》《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我省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细则》《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管理 (一)药品批发...
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1月5日,省局发布关于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仓储物流 药品委托销售储存运输 ...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以下简称“京津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以下简称“京津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1月26日,京津冀药品流通协同监管政策研讨会在天津召开,会上,三地就统一落实《办法》,出台细化落实措施达成原则共识。会上议定由天津市药监局牵头,北京市、河北省配合做好落实《办法》管理通知的出台。随后,2月11日天津市药监局拟定了《关于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4年1月26日,京津冀药品流通协同监管政策研讨会在天津召开,会上,三地就统一落实《办法》,出台细化落实措施达成原则共识。会上议定由天津市药监局牵头,北京市、河北省配合做好落实《办法》管理通知的出台。随后,2月11日天津市药监局拟定了《关于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会上议定由天津市药监局牵头,北京市、河北省配合做好落实《办法》管理通知的出台。随后,2月11日天津市药监局拟定了《关于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草拟稿),三地按照工作进程分别组织相关处室开展了讨论交流。2024年3月,京津冀对讨论和交流的草拟稿进行了5次修改完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