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主要配置给市县职能部门,位于基层一线的乡镇政府面对涉法事项往往缺乏执法权,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与“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局。 尤其是一线治理需求与法定权责主体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主要配置给市县职能部门,位于基层一线的乡镇政府面对涉法事项往往缺乏执法权,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与“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局。 尤其是一线治理需求与法定权责主体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主要配置给市县职能部门,位于基层一线的乡镇政府面对涉法事项往往缺乏执法权,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与“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局。 尤其是一线治理需求与法定权责主体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主要配置给市县职能部门,位于基层一线的乡镇政府面对涉法事项往往缺乏执法权,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与“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局。 尤其是一线治理需求与法定权责主体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主要配置给市县职能部门,位于基层一线的乡镇政府面对涉法事项往往缺乏执法权,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与“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局。 尤其是一线治理需求与法定权责主体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主要配置给市县职能部门,位于基层一线的乡镇政府面对涉法事项往往缺乏执法权,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与“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局。 尤其是一线治理需求与法定权责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