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彻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1998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各地区在本级人民政府或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级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会同经贸、税务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城镇集体企...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各区县清产核资办公室、财政局、经委、商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为全面彻底搞好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现将《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财清字[199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
现将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清字[1998]7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及时反映到省有关部门。 附: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币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_东奥继续教育 发文时间:1997-06-21 00:00 生效日期:1997-06-21 00:00 分类:其他 时效: 有效范围:重庆...
现将财政部等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 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财清字[1998]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强调, 各分局领导一定要重视清产核资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清产核资 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各级清产核资机构联系配合,在开展资金核实工作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