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后...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城管部门负责征收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二、征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后(含)、所属期为2021年7月1日以前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继续由原执收单位负责征缴入库;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三、...
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即财税〔2021〕8号文件所指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后(含)、所属期为2021年7月1日以前的上述收入,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 二、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应当按规定的...
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即财税〔2021〕8号文件所指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现将划转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凝聚共识,密切协作 土地闲置费、垃圾处置费等2项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领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市土地闲置费、垃圾处置费等2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划转工作。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城管部门负责征收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二、征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后(含)、所属期为2021年7月1日以前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继续由原执收单位负责征缴入库;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名称: 2021.03.26-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pdf 文档简介: 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 点击继续阅读全文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vip 免费下载更划算 免费下载 pdf 非Vip会员:注册...
城镇垃圾处理费是不是天然气公司每个月收6块那个费用呀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我市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