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普通中小学、普通高校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和学前教育机构改革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企业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近日,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六部门联合制定和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施行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并指出,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
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谋划。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和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既要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更...
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企业办普通中小学...
企业办普通中小学、普通高校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和学前教育机构改革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企业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
规范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行为 近日,由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公布,全国国企医院将面临包括资源整合、移交、关闭、改制等方法,最终时点是2018年12月。
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提供了路径。截至2021年11月底,中央企业所办1154个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达到99.6%。通过本轮改革,国资央企系统培育出了一批可信赖、可依靠,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大型医疗健康产业集团...
7.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提供了路径。截至2021年11月底.中央企业所办1154个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达到99.6%。通过本轮改革,国资央企系统培育出了一批可信赖、可依靠,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大型医疗健康产业...
1,文件称,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归、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把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 ,2,不以健康产业为主的国有企业,除承担职业病防治等特殊功能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