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贮存库的选址、设计、建造工作,现发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贮存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要求》(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要求》(试行) 二○○四...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2024)。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9〕58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HAD 401/09-2019),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2.2.4地质处置设施的设计应遵循纵深防御的原则,应通过多重屏障对放射性废物进行隔离,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以实现地质处置设施关闭后的安全。应通过安全评价论证地质处置设施关闭后的安全。 2.2.5地质处置设施的核安保水平应与放射性危害水平及所接收废物的毒性相匹配,有必要采取核安保措施来防...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发布《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等四项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公告》,批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铸铁容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联高密度聚...
为加强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放射性废物分类的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性废物分类》,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发布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HAD401/12-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核安全导则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社...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保护环境,保障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安全,现批准《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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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的公告 为加强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放射性废物分类的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性废物分类》,现予公布,自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