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
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
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局卫生健康SDPR-2024-0430001各市医疗保障局,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
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摘要】SDPR-2024-0430001各市医疗保障局,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
《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省医保局《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
八、支持国际医学中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干细胞等临床研究。支持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开展相应技术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九、支持国际医学中心按需申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在符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和济南市区域规划的情况下,国际医学中心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需配置。(省...
以将乐经济开发区为试点,健全完善工业园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维权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案指南》等,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司法协同保护,规范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 (三)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带动。坚持以点带面...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本药物数量从520种增加到68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常态化机制,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