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的通知(卫医发〔 2005〕 421 号) [1]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管理规定 一、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 使用管理, 保证正常医疗需求, 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 制定本规定...
八、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印鉴卡》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九、《申请表》(附件1)和《印鉴卡》(附件2)样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附件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期刊2005年第11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执业医师、医疗机构、药学部、药品监督、有效期满、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等。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在2005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收录,原文总共8页。
八、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印鉴卡》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九、《申请表》(附件1)和《印鉴卡》(附件2)样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附件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
第2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接上页] │ 医师数量 │││ ├──────┼────────┤│ │ 药学部门 │││ │负责人签章│││ ├──────┼────────┤│ │ 医疗机构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年月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医疗需求,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