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规定,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专家委员会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非食用物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
代替法规 无 现行法规 无 国别: 中国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发布部门: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发布号: 食品整治办[2009]5号 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