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在1995年2月15日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颁布。通知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行政事业...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 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第八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外,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各部门机关本级和机关服务中心除外,下同)、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1500 万元以上(含 1500 万元)的,应当由各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审核同意并出具审核意见后...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4年8月16日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3日 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对...
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4〕11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资事发[1995]1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