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企业规模较小、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或认为确有必要的破产案件,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所管辖的破产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5.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应当具有企业...
为规范审理破产案件,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破产案件审判实践,制定本规程。一、关于管辖与府院联动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
第一条 为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明确人民法院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破产制度调节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和作用,促进破产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破产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破产案件应当坚持依法受理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
第三条企业破产案件实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原则,形式审查由立案庭负责,实质审查由民三庭负责。 立案庭和民三庭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将制作的破产程序法律文书通过法官工作平台进行网上审批、技术处理及公开。 第四条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应当积极探索多平台合作机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案件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受理 第一节 破产原因审查 第二节 破产能力审查 第三节 破产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第四节 破产申请的形式审查 第五节 破产申请的受理 第六节 受理破产申请与不受...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 为公平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务院《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
6.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通知其纠正;不予纠正的,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 7.各级法院应当积极与本级政府建立常态化的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破产...
为规范审理破产案件,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破产案件审判实践,制定本规程。 一、关于管辖与府院联动 1.企业破...
破产案件审理规程 为规范审理破产案件,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破产案件审判实践,制定本规程。 一、关于管辖与府院联动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
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6.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通知其纠正;不予纠正的,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