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祖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港澳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规范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对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教学、生活管理和服务,保证培养质量,依法维护港澳台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祖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港澳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规范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对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教学、生活管理和服务,保证培养质量,依法维护港澳台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
为进一步做好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的工作,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评遵照执行。在执行当中有何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告教育部。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